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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10597

各分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为配合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及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需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进行采集。本次采集遵循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自愿登记。采集数据将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包括休学、延长学制学生,不包括已经结业、毕业的学生。

二、采集内容:

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三、采集流程及时间:

1.学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管理系统http://qjxyjw.hznu.edu.cn/jwglxt/,本人账号登录,在“信息维护——学生个人信息维护­——申请——家庭成员——填写“姓名、关系、通讯地址”,其中“通讯地址”一栏填写对应的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号,并点右下角“提交申请”。

2.学生应认真填写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可以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的信息,一般情况需要填写父母双方信息,特殊情况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 ”,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采集数据要确保准确,因学生填写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3. 数据采集后,信息数据下发各分院,由学生进行校核并签名。

4. 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相关进程安排,信息填写时间为201922815:0020193320:00,逾期将关闭填写通道。

本次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做好部署、抓好落实,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信息质量。

 

    学生数据信息补录步骤.doc

 

                        

                                       钱江学院教务部

                                        201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