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考试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教务管理  考试管理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文章来源:教务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770
 

各分院(部门)、各任课教师:

期末考试是对一学期教学质量的检验,也是进行诚信教育和创建优良教风、学风的契机。本学期统一期末考试时段为201719日—115日。为顺利组织好本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统一集中考试时段为201719-115日。原则上每个班必须有一门课程考试安排在最后一天。2017级学生因后续安排国防教育相关工作,因此2017级各班最后一门课程需安排在115日上午。

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部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分院与任课教师协商决定。

各分院要合理安排各班的考试时间。术科考试无特殊情况应有录像(录音),以备核查。重修、补修课程考试时间如与期末其他课程考试冲突时,重修、补修课程考试延至下学期补考时段进行。

各分院于20171222日(周五)前确定考试时间。特殊考试类型或考试时间,须在考试安排表中注明。

二、宣传动员

各分院在期末考试之前做好对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严肃考纪考风,同时对考前易紧张、焦虑的学生做好疏导和辅导工作;做好对教师的监考培训工作,加强对监考教师处理考场异常情况的指导,同时强调监考纪律,规范监考流程,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防止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三、试卷命题、印刷与保管

各任课教师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试卷命题和命题审核工作。

各分院(部门)提前做好试题的印刷工作。每份试卷应按考试班级准备相应的试卷袋,试卷袋上注明使用专业、班级、学生人数(按班级人数+重修学生人数格式填写)、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试卷印刷完毕后,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任课教师和分院(部门)都应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如有出现,分院(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考题内容,同时将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监考工作

教务部将在钱江学院办公网公布期末考试安排,届时请各分院通知相关教职工准时监考。

监考是教师应尽的义务,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都必须参加所任教课程的监考。除任课教师外,监考老师必须是钱江学院或杭州师范大学的教职工为避免出现监考教师迟到、缺席情况,特别重申相关纪律:如果考试期间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或需调整监考时间的,应由本人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由课程所在分院(教学)院长审批并做好调配后交至教务部备案。监考教师如有调整,各分院请及时修改考场标签。监考安排表一旦排定,监考教师不得随意变动、私自调换

期末考试实行主、副监考教师制度。主考教师在考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卷,主、副监考教师都必须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开考前,监考教师要清理考场,重申考场纪律,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将手机设成静音,不做与监考无关之事。监考教师须经常处于一前一后位置,允许其中一名教师就坐监考。

五、成绩登录与记载

1.成绩登录

为更好地发挥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任课教师在课程考完后5天内通过网络将成绩输入系统(网址:http://jxb.hznu.edu.cn/,点击教务系统接入口进入登陆页面)。成绩录入步骤和录入密码,由各分院负责下发。请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期间注意保管成绩录入密码,成绩提交之后,密码自动失效。请各位老师在录成绩时严格按照要求录入成绩,成绩提交之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必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绩异动申请表》并经开课分院同意后,由课程所在分院教学秘书进行修改。

2.成绩记载

学生的总评成绩必须由平时、期中、期末三部分成绩组成。原则上平时成绩(到课率、实验、作业等)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15%,期末考试成绩占55%。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对以上计分比例作适当调整,但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高于60%同一个专业,同一门课程平行班平时成绩评定标准、成绩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平时成绩记载必须有客观依据,教学日志应详细记录学生的出勤、作业、提问等情况。

任课教师将未折算的平时、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100分为基准)输入系统,由系统按比例自动计算出总评成绩。任课教师可先保存成绩,核对生成的总评成绩,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提交后,教师不能修改成绩,学生可即时通过网络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总评成绩。教师在网上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成绩单(一份)并签名,连同试卷质量分析表学生答卷教学日志等相关材料交教学秘书存档备查。

每学年,教务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的命题、卷面规范、评阅、教学日志、试卷质量分析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请各分院(部门)、各任课教师认真准备,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