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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组织参加2015年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28  文章来源: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95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我院参加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重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艺术节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活动项目和形式

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主要为艺术表演类项目,以合唱为主,同时举办合奏和校园十佳歌手评选,共三项。

三、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每个节目的表演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四、组织管理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参赛工作由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牵头组织。艺术教育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及报送工作,学生工作部、艺术分院协助开展工作。

五、项目要求

(一)合唱。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特色乐器伴奏不超过4人(不得使用伴奏带);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须演唱2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7-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合奏。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7-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校园十佳歌手。

校园十佳歌手:包括独唱、重唱、组合等形式,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6人以内,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报送数量。

1.合唱、合奏:合唱、合奏节目可报送8个,需涵盖两个类别,且专业组(乙组)总数不超过3个。

2.校园十佳歌手:校园十佳歌手可上报6个节目,其中2个(非专业组)甲组节目,4个专业组(乙组)节目。在2013年、2014年省大学生艺术节中获得校园十佳歌手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报送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2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先期录音的将取消资格。

合唱、合奏、校园十佳歌手3个项目分盘制作,每个节目单独制作文件,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项目、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不要直接贴在光盘上,以免影响播放)。光盘节目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表演学生和指导教师姓名。

七、工作方案

各类作品的选拔均应开展校内选拔赛,通过竞赛广泛宣传,发动更多学生参加,遴选优秀作品进行后期的指导和再加工、具体时间和工作任务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配合部门

6

宣传省大学生艺术节,组织作品征集工作

院艺委

 

校园十佳歌手选拔

非专业组(甲组)合唱、合奏作品选拔

院团委

艺术分院

专业组(乙组)合唱、合奏作品选拔

艺术分院

院团委

615-19

组织评审,遴选参赛作品

院艺委

院团委

艺术分院

620-28

对入选作品进行指导修改

艺术分院

 

629-30

集中录制参赛作品DVD

院艺委

 

71

报送至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院艺委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

201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