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5-19 文章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970 |
各分院: 根据我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将于近期开始进行。为做好本次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的范围 参评教师为我院除公共选修课和艺术与传媒分院音表专业小课外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教师评学的内容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学习状况的总体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基础文明、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教师评学的时间 2015年5月20日——6月29日。 四、教师评学的方式 本次教师评学工作采取网上操作的形式,由各分院组织任课教师进行。 五、教师评学的程序 1.教师登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在线 (http://jxb.hznu.edu.cn/),点击页面右上端的“教务系统”下的“内网入口”或“外网入口”,即可进入登陆界面。 2.在登录界面中输入工号、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3.点击界面 “教师评学”,进入教师评学评价状态。 4.在“评价课程名称”一栏依次选择所授课程班级,点击班级名称进入该班级的评价状态栏。 5.对照该班各项考核指标内容,逐条给予“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的评定,并在“评语”栏中录入对该班学生学风的建议,教师输入评语后,点击“保存”,即完成了对一个课程班级的评价。同时系统会自动切换到下一个课程班级,等所有课程班级评价完成后,再点击“提交”按钮,结束本次评学。已完成评价的课程班级不可重新进行评学。 6.教师可在家里或者学校电脑上完成教师网上评学工作,评学的数据将对学生公布,但不公布评价教师的姓名。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开课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务必通知到所有本学期任课的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务必请每一位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评学工作。 2. 除公共选修课和艺术与传媒分院声乐、钢琴、器乐专业小课外的所有课程任课教师都需要开展评学工作。 3. 评学结束后,教务部会将未参评教师名单在反馈给各分院。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