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3级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5-15 文章来源:教学部 阅读次数:3942 |
各分院(托管学院): 为贯彻执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选拔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通知》(杭师大教〔2015〕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做好选拔我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工作,现将选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二年级在校学生(不含已转过学或转过专业的学生)。 二、选拔条件 1.爱党、爱国,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30及以上(不包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3.非英语专业文理科学生CET-4(或CET-6)须达到425分及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须达到60分及以上。 4.非计算机专业文理科学生浙江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须达到60分及以上;理工科学生浙江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须达到60分及以上。 5.体育成绩突出的学生(包括体育类与非体育类),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0及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详见附件1),或体育竞赛成绩获得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前8名(或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前2名)。 三、选拔人数与专业 选拔人数控制在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当年在校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且每一专业选拔人数不超过我院该专业在册学生数的2%;选拔专业必须与校本部当年招生专业一致(见附件2)。 四、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我院2013级在校学生请于2014年5月15日至5月22日16:30向所在分院(托管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需上交所在分院(托管学院)的书面材料有: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 (2)CET-4级或CET-6级(艺体类为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分院(托管学院)公章)(原件);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将正反面复印到纸张的同一面); (5)无违纪处分证明(由分院(托管学院)出具证明)(原件); (6)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7)一寸照两张:一张贴申请表上,一张备用(背后请注明姓名、班级、学号)。 2.各分院(托管学院)于5月27日前对提出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并于5月29日16:30前以分院(托管学院)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的书面材料(原件请初审后直接退还学生本人)及报名汇总名单(见附件4)交与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行政楼617室)。 若有疑问或不清楚之处,请联系教务部招生办刘艳晶,电话:0571-28861211。 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对各分院(托管分院)上报的通过初审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转学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拟转学学生名单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杭州师范大学教务部审查。 5.校本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组织杭师大相关学院专家审核。然后将复审通过的拟转学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6.校教务处接到省教育厅批复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印发转学文件。 7.学生凭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被录取的学院报到,并到后勤服务集团等有关部门办理住宿等各项转学手续。 五、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杭师大〔2015〕8号文件 请各分院(托管学院)务必通知到2013级相关班级学生,要求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认真、及时填写申请表,并请各分院(托管学院)严格做好资格初审工作。 附件: 杭州市规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招生办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