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稿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5-05-04 文章来源:教学研究中心 阅读次数:1502 | ||||||||||||||||||||
各分院: 学院分别于4月22日与29日举行了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会,现要求各分院根据审核会议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附审核意见汇总),要求5月15日之前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及本次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模板见附件)。同时,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将汇编各专业的调研报告,如有修改,也请在5月15日之前提交。 联系人:陈海燕,联系方式:28865866,442649829@qq.com 。
附: 审核意见汇总 1.专业定位尽量做到准确、具体; 2.能力结构(“能力结构”本身不用阐述)分为单项能力和综合能力(综合能力表述与专业综合实训大纲一致),具体的课程安排能够体现能力结构; 3.课程体系尽量增开实践类课程,适度减少理论性过强课程; 4.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师资问题和实验室问题; 5.学科基础课还是学科平台课要明确; 6.EXCEL表格《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中各小计、合计不能遗漏并要统计正确; 7.WORD文档《课程结构比例表(学时与学分)》中各数字要求统计正确并与《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一致; 8.模块课要有具体名称,不能以“模块一”、“模块二”、“模块三”代替; 9.课程名称须附英文翻译,实词首字母大写; 10.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如要改革,改革形式要明确;实践教学周纳入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1学分; 11.《专业综合实训教学内容安排表》在实训项目名称前增加实训项目课程编码; 12.毕业要求请参照原则意见,跟之前有调整; 13.公选课学分10学分,并请注意免修专业;专业任选课要求不少于6学分。 ***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2015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