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请根据《关于专业综合实训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修)定2011级综合实训大纲,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各专业实训大纲电子稿发送到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吴许芹处。
附件:关于专业综合实训的若干意见.doc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