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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暑期(短学期)学生专业见习工作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6  文章来源: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1915

各分院:

专业见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2014年暑期(短学期)学生专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切实安排好2011级、2012级学生暑期(短学期)专业见习任务。各分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专业见习工作计划,落实好学生见习单位、带队指导教师,布置好专业见习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印发见习材料和用表。学生下单位见习时间不得少于2周。

二、专业见习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分配。指导教师需掌握学生见习期间的动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对于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见习点,指导教师应到见习点看望,了解学生见习的情况。在学生见习结束后,应收齐学生见习材料,完成学生见习成绩评定。

三、见习成绩由见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带队指导教师分别出具,分院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优秀成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四、分院在见习全部结束后,需做好专业见习工作总结,推荐优秀见习生和优秀见习带队指导教师,优秀带队指导教师推荐人数最多不得超过所派带队教师人数的20%,优秀见习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见习学生人数的10%

五、各分院于2014109日前将《专业见习教学工作计划表》、《专业见习教学工作总结》、《优秀见习生推荐表》、《专业见习优秀带队教师推荐表》的电子稿发送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吴许芹处,纸质稿交至行政楼623办公室。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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