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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查课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  文章来源:教学研究中心  阅读次数:666
 

各分院:

根据教务部《关于开展考查课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意见》(16号文件),教务部就首次考查课课程改革的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考核方式改革以学年为周期,为能及时了解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首次改革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为单位。教务部根据各分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考查课总数确定须改革的门数如下:经济管理分院2门;理工分院3门;艺术与传媒分院5门;外国语分院1门;文法分院2门,体育分院1门,护理分院1门。

二、分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改革课程,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课程名单报教务部备案,并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施具体课程的考核方式改革。

三、2014-2015第二学期进行考核方式改革答辩,分院按课程填写《考查课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答辩表》上交教务部,教务部组织答辩。

四、2014-2015学年整个学年的答辩放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答辩结果作为2015年度分院教学工作考核的组成部分。

考核方式改革影响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请各分院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考查课考核方式改革工作。

联系人:寇永春,28865865

附件一:关于开展考查课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意见.pdf

附件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答辩表.doc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2014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