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院第三批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原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请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5-04 文章来源:教学研究中心 阅读次数:714 |
各分院: 为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院第三批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原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请对象 1.本次立项申请对象为我院一线任课教师,鼓励以集体形式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教务部备案。 3.申报项目与历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有重复的,需说明与原项目的异同点;之前验收未通过者不得申报。 二、立项及相关要求 1.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对象为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课与实验实践课),主要就课堂教学的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课堂教学评价、课堂教学支持系统(如案例库、视频资源、选择“慕课”资源)以及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实践,可以集中一个方面也可以针对几个方面。 2.本次立项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须在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对原先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大幅度的改革,鼓励采用目前流行的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形式,达到最佳教学效果,充分利用现有的或录制的视频资源、“慕课”资源等多种资源来确保学生的课外自主学习条件;开展以上模式改革的课程需事先评估学生的参与能力,同时充分估计项目组自身的实施与应对困境的能力,验收时需提交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课程的教案。 3.项目验收前须完成听课组听课,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听课时间,教务部接到通知后安排听课。 三、立项数量与申报办法 一般项目拟立项10—15项,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3000元;重点项目拟立项3-5项,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五份于5月21日前报送行政楼-628教务部教学研究中心。 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28865866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