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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文章来源: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601

各分院:

我院2010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做好实习结束阶段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习生返校后,各分院应及时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议,并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完成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及总结工作。学生实习成绩应在实习单位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初评的基础上,由分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优秀”成绩的比例由各分院各专业自行研究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参加实习学生人数的30%。各分院须于428日(周一)前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2.做好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推荐工作。请各分院严格按照《关于2014届学生毕业实习和个性化学习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学部〔201345号)中规定的《毕业实习优秀带队老师和毕业实习优秀学生推荐条件》的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优秀带队指导教师推荐人数最多不得超过所派带队教师人数的20%,优秀实习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实习生人数的10%

3. 各分院要做好学生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及实习人数等数据的统计核对工作,实习材料的整理及存档工作按《关于2014届学生毕业实习和个性化学习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学部〔201345号)中《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实习表格说明》的有关要求执行。相关材料须于512日(周二)前交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4.实习材料的电子稿请发送至吴许芹处。邮箱:wuxuqin8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