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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0  文章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679

各分院:

为帮助我院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能,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计划》(杭师大钱江〔201166号)文件要求,学院于近日启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工作。现将本学期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新进校的专职专任教师中的各类应届毕业生。

2.新进校或转岗前高校教学经历不足两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的专职专任教师。  

3.教学效果不佳,经所在分院和教务部共同认定需要接受培养的专职专任教师。

二、培养目标

青年教师通过一学期(最长一学年)的培养,取得学院教学上岗资格证书,并具备较好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能独立胜任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教学。

三、培养原则

坚持“自学为主,指导为辅”的原则,青年教师主要通过教学的实际工作,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并通过导师的指导提高教学能力。同时,学院、分院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进修学习。

四、培养形式

本次培养将通过讲座、座谈会、听课、助教、学术报告、试讲等形式进行。

五、培养内容

本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人事、科研规章制度的学习、教学基本技能的培训、教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等,与学院教师发展培训相结合。

六、具体要求

1.为深入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学院将对青年教师的整个培养和考核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各分院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按照要求(见附件1)认真组织实施。

2.指导教师应在师德和业务诸方面全面关心指导对象,根据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见附件2),为他们提供成长的平台,青年教师应虚心好学,主动向导师请教,努力把指导老师好的工作作风、工作经验学到手,并结合自己学科特点,摸索出适合自身特色的教学风格,争取早日脱颖而出。

3.按照文件规定,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一学期)不作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要求,已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师按非专任教师处理;指导教师在指导期内(一学期)工作量要求每周减免1课时。

4.本学期各培养项目须在2014613日前完成,并上交相关材料。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28865339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安排表

      2.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