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3-10 文章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679 |
各分院: 为帮助我院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能,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计划》(杭师大钱江〔2011〕66号)文件要求,学院于近日启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工作。现将本学期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新进校的专职专任教师中的各类应届毕业生。 2.新进校或转岗前高校教学经历不足两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的专职专任教师。 3.教学效果不佳,经所在分院和教务部共同认定需要接受培养的专职专任教师。 二、培养目标 青年教师通过一学期(最长一学年)的培养,取得学院教学上岗资格证书,并具备较好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能独立胜任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教学。 三、培养原则 坚持“自学为主,指导为辅”的原则,青年教师主要通过教学的实际工作,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并通过导师的指导提高教学能力。同时,学院、分院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进修学习。 四、培养形式 本次培养将通过讲座、座谈会、听课、助教、学术报告、试讲等形式进行。 五、培养内容 本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人事、科研规章制度的学习、教学基本技能的培训、教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等,与学院教师发展培训相结合。 六、具体要求 1.为深入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学院将对青年教师的整个培养和考核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各分院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按照要求(见附件1)认真组织实施。 2.指导教师应在师德和业务诸方面全面关心指导对象,根据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见附件2),为他们提供成长的平台,青年教师应虚心好学,主动向导师请教,努力把指导老师好的工作作风、工作经验学到手,并结合自己学科特点,摸索出适合自身特色的教学风格,争取早日脱颖而出。 3.按照文件规定,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一学期)不作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要求,已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师按非专任教师处理;指导教师在指导期内(一学期)工作量要求每周减免1课时。 4.本学期各培养项目须在2014年6月13日前完成,并上交相关材料。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28865339。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岗前培养安排表 2.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