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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学生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10

各分院: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请做好2022届学生的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院在毕业审核前必须严格按2022届毕业生各专业培养方案核对,如果有错误,及时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各课程性质及学分进行修改。课程性质为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公共任选课、艺术公选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实践课(包括国防教育(军事理论)1学分、专业见习2学分、学年论文(设计)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毕业实习8学分、专业综合实训10学分)、课外学分等八类。

二、毕业审核:严格按教学执行计划上的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公共任选课、艺术公选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实践课等课程性质的学分要求,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审核;必须先进行“学业预警查询(主修)”,学业预警查询通过后再进行“主修专业毕业审核”,先筛选学籍状态:“在读”、“延长学制”“结业”,分院审核通过后,设置学院审核意见,待学校审核通过,设置毕业结论后,使用“导出”功能,将审核结果导出到Excel,制作“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分院2022届毕业生审核表”(一班一表)

各分院须将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具体情况通知到学生个人和家长,并告知其根据学生个人学业情况将面临结业、肄业或延长学制的结果,同时告知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申请。

毕业班学生如所得总学分与计划规定总学分相差10学分以上的,必须申请延长学制(申请延长学制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长学制申请表)或肄业;如相差10学分以内的(含10学分),按照结业处理(结业的学生,允许在最长学习年限的期限内,参加重修考试,考核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具体条件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需在520日(周五)前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各分院统一到教学与科研部办理审批手续,教学与科研部、分院、学生各存一份。逾期视作肄业处理

三、学位审核:严格按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课程性质学分要求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95月修订)规定进行学位审核;毕业审核通过后,进入“主修专业学位审核”, 先筛选学籍状态:“在读”、“毕业”、“延长学制”、“结业”,分院审核通过后,设置学院审核意见,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使用“导出”功能,将审核结果导出到Excel,按样表编辑制作“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分院2022届毕业生学位审核表”(一班一表)。学位审核必须在毕业终审完成后进行。

因特殊情况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特殊情况学士学位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各分院严格审核,于520日(周五)之前把申请和证明材料统一交教学与科研部教务管理中心。教学与科研部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审定者授予学位。

四、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待本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后进行。523日(周一)前根据审核结果,提交一份书面及电子稿报教务管理中心,内容包括:1.毕业生审核表;2.结业生情况统计表;3.学位审核表;4.延长学制情况统计表(附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及学生成绩总表);5.不授予学位情况统计表;6.申请特殊情况授予学士学位一览表(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特殊情况学士学位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7.历年延长学制学生毕业与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8.待处理情况统计表;9.肄业学生情况统计表;10.毕业与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专业)。待全部审核工作结束后,以书面(要求有分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稿(电子稿命名须规范)交教务管理中心留档。

同时,请各分院做好历年延长学制学生的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工作,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历年延长学制学生毕业与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截至本学期末,2016年入学的四年制本科学生(2019年入学二年制专升本学生)学习年限已满,如仍不符合毕业条件,按相应的条件处理;2017年入学的四年制本科学生可以继续申请延长学制一年。

五、本学期毕业班各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并录入系统必须在516日(周一)完成,同时各分院必须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以便教学与科研部导入毕业生信息库。待审核工作完成,毕业生信息全部导入系统后,方能打印毕业班学生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一式三份(A4纸型,打印全程成绩),于69日(周四)前将成绩单盖好分院公章、教学与科研部公章,一份送学工委,一份送档案室,一份于学生领毕业证书时发给学生。另外等毕业证书下发后,打印学生学籍卡(A4纸型)一份放入学生档案。

六、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之后,对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教学与科研部统一下发《学士学位证明书》,由各分院自行前往党院办加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公章,并放入学生档案。

七、证书制作及发放。教学与科研部根据各分院提供的数据,审核无误后制作证书,各分院负责粘贴照片及盖章,待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之后,教学与科研部统一下发至各分院,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下发证书。证书发放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错发、漏发或遗失。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原件,只能补发证明书。

八、体质测试审核工作单列。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相关表格.rar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2019年5月修订).doc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与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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