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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10

各分院:

补考成绩全部录入系统后,请尽快做好本学期学生学业警诫统计工作。根据统计结果及学生学业成绩表对学业警诫、退学警诫和退学的学生进行复审。因本学期教务系统升级,学业警诫时间有所延误,请各分院于3月11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业警诫审核表》上报至教科部教务管理中心,签发“学业警诫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及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诫条件

1.非毕业年级学生在一学年中修得学分数低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的60%者(不含60%),给予学业警诫;第二次出现的,给予退学警诫并降入下一年级学习或给予退学警诫并留在原班级学习;第三次出现的,予以退学或再降一级学习或留在原班级学习。无法再降级而又未给予退学的,留在原班级学习直至最长学习年限期满。

2.学生在校期间,如未修得学分数累计超过20学分的(不含20学分),给予退学警诫并降入下一年级学习或给予退学警诫并留在原班级学习;一年后未修得学分数累计仍超过20学分的,给予退学或再降一级学习或留在原班级学习。无法再降级而又未给予退学的,留在原班级学习直至最长学习年限期满。

二、统计校对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系统里已经分别进行统计,各分院只需对已经生成的统计名单进行校对确认即可。

1.统计上学期修得学分低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的60%者

统计范围选“单学期”;学年学期选“2021-2022-1”;(“修得学分数低于应修学分60%”选项打“√”;)年级分别选对应的2018(临床医学专业)、2019、2020。

2.统计历年未获得的学分累计超过20学分者

统计范围选“累计学期”; 学年学期为“2017-2018-1至2021-2022-1”;“不及格学分”大于等于 20.5,小于100;年级分别选对应的2018(临床医学专业)、2019、2020。

统计校对完成后,请打印警诫学生的学业成绩表,再次进行复审,根据历年警诫记录,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业警诫审核表》(附件1),并给出最终处理意见。同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诫名单汇总表》(附件2)。

三、受退学警诫而降级的学生不参加自降级之日起一年内的奖学金评定。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业警诫审核表.doc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诫名单汇总表.xls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与科研部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