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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级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2263

各分院:

为贯彻执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选拔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通知》(杭师大教〔2015〕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做好选拔我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级在校学生(不含已转过学或转过专业的学生)。

二、选拔条件

1.爱党、爱国,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30及以上(不包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3.非英语专业文理科学生CET-4(或CET-6)须达到425分及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CET-4(或CET-6)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4.非计算机专业文科学生浙江省(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理工科学生浙江省(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5.体育成绩突出的学生(包括体育类与非体育类),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0及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详见附件1),或体育竞赛成绩获得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前8名(或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前2名)。

三、选拔人数与专业

选拔人数控制在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当年在校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且每一专业选拔人数不超过我院该专业在册学生数的2%;选拔专业必须与校本部当年招生专业一致(见附件2)。

四、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我院2019级在校学生请于2021年7月5日16:30前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需上交所在分院的书面材料有: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

2)CET-4级或CET-6级(艺体类为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将正反面复印到纸张的同一面);

5)无违纪处分证明(由分院出具证明);

2.各分院对提出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于2021年7月7日前以分院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的书面材料(原件请初审后直接退还学生本人)及报名汇总名单(见附件4)交与教科部(行政楼619室)。

3.学院对各分院上报的通过初审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转学学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7天)。

4.拟转学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审查。学校教务处审查同意,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5.学校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批复文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6.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到被录取的专业报到,并到后勤服务集团等有关部门办理住宿等各项转学手续。

五、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杭师大〔2015〕8号文件

请各分院务必通知到2019级相关专业班级学生,要求有转学意愿且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认真、及时填写申请表,并请各分院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选拔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通知》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19级校内“2+2”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申请表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级优秀学生拟转入校本部名单汇总表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级各专业前三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以上学生一览表

附件打包下载.zip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科部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