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和补报课外学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01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2940 |
各分院: 2020-2021学年课外学分申报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启动修改和补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1日。各分院需在12月21日前,完成学生申报(修改)、班主任审核、分院审核认定所有环节,不再单独安排审核时间。 二、申报对象 1.第一轮申报中,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被退回的学生。 2.未及时在第一轮中申报课外学分的2019/2018/2017级各专业学生。 三、其他 申报、认定要求按照《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Ⅱ类学分(课外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与科研部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