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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Ⅱ类学分(课外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9412

各分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和《杭州师范钱江学院课外学分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Ⅱ类学分(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科部分管部长、各分院分管院长为成员的课外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外学分的最终审批和申诉处理。

2.各分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教学秘书任分院审核人、班主任任班级审核人的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分院学生课外学分的审核、认定以及异议处理等

二、申报、认定工作流程

1.学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课外学分管理条例》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项目及其佐证材料》文件规定,准备好所要申报的课外学分项目的佐证材料

2.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首页的“报名申请”→“课外学分报名”中完成申报。请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的高清照片或者扫描件。

4.班主任登录教务系统,在“课外学分管理”→“课外学分报名审核”中查看学生的申报内容,对照上传的佐证材料,对本班学生申报的课外学分项目进行审核对佐证材料不清,申报有误的学生可退回重新申报或审核不通过。

5.分院教学秘书对班主任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对存在疑问的项目,进一步审查佐证材料予以确认。

6.分院分管教学院长登陆教务系统对班主任和分院教学秘书的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7审核工作结束后,学生可在“信息查询”→“课外学分获得学分”中查询本人已获得课外学分情况。

三、本次认定对象及所申报项目的时间范围

1.认定对象:2019/2018/2017级各专业学生

2.申报项目的时间范围:须在入学之后起实施,或取(获)得的,符合课外学分认定条件的项目。

其他

1.2017/2018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课外学分管理条例》(2017年6月修订);2019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课外学分管理条例》(2019年6月修订的执行

2.请各位同学在11月17日之前完成课外学分申请,请分院在12月1日16:00之前完成课外学分的最终审核。

3.教务系统学生密码遗忘,请联系各分院分管教学的秘书重置密码。

特此通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课外学分管理办法(2017.6修订).doc

2.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课外学分管理办法(2019.6修订).pdf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与科研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