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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院优秀艺术作品参加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4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1988

各分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美育改革与发展,做好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参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印发的《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浙教办函〔2020〕121号)及有关项目要求,特面向全院征集优秀艺术节目(作品)参加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对象和组别

本次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内容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二、项目要求

节目的参加者和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我院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一)艺术表演类

分为声乐节目、器乐节目、舞蹈节目、戏剧节目、朗诵节目、校园十佳歌手六个项目。

(二)学生艺术作品

分为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设计、微电影个项目,需随作品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附件2中《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内容与要求参照附件2内的《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内容与要求参照附件2内的《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五)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按照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相关要求,向全省各高校征集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作品的具体规格要求、报送方法与学生艺术作品的相关项目相同。

三、报送时间与办法

1.请有意向参赛的单位与个人在2020年7月20日前将节目(作品)申报意向表(附件1)电子稿报至相关联系人,联系人将建立相关工作群,之后具体通知将在工作群里发放。

2.各类节目(作品)上交时间如下

1)艺术表演类节目直接参加9月初的评审会(具体时间以工作群通知为准),入选的节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学院将组织集中录制刻盘。

2)学生艺术作品上交时间为8月15日前,请参赛的学生自行拍摄数码作品(须符合附件2要求,尽量使用专业照相机拍摄),随附附件2中《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发至张老师邮箱,学院将组织初评,初评通过的作品再顺丰快递寄送至指定地点,学院将于9月初组织复评。

3)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上交时间为8月25日,请按照附件2要求将所需材料发至相关联系人邮箱,学院将组织院内评审,入选的工作和案例请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4)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上交时间为9月5日前,请交给负责学生艺术作品的张老师。

艺术表演类:葛家川,18105710676,邮箱:392815136@qq.com

学生艺术作品(含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张立敏 15068169362 邮箱:646679131@qq.com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陈柳蓉,18805818551,邮箱:1192283604@qq.com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吴许芹,28861803,13588053825,邮箱:wuxuqin823@126.com;

学院总负责人:杨献碧,28861389,13656652596;李一洲,13588171907。

本次活动由院艺术委员会统筹协调,负责组织、统筹及报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动员部署,科学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排练、住宿等事宜,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节目(作品)申报意向表

2.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的通知

    附件打包下载.zip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