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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暨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237

各分院:

为推进互联网+教学,加快提高课程质量,促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院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暨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为实现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本次建设主要面向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和省优势特色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创新创业类课程,其他课程也可根据需要申报。建设课程应为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且今后能连续三年面向学生公开讲授,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如PPT、数字化教学资源、作业、测验、讨论、辅助学习资料等)有一定积累。

二、建设数量

院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立项建设6门课程,其中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不少于4门,同时推荐6门课程申报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获高等学校教指委推荐的课程不占上述指标,但原则上一门课程至少需要 3 所(含)以上学校参与建设请申报教师自行联系相关专业教指委。

三、申报及建设要求

1. 在建的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和省优势特色专业(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英语、经济学、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要求至少申报1门学科基础课。

2. 课程负责人必须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是课程建设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申报者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课程不得超过2

3.立项后的院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需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 和《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附件2))进行建设,2019 年 月 20 日前,建设课程需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省教育厅将根据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工作,认定课程在认定前需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教学活动。学院也将参照省级标准同时进行院级验收,如获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则院级验收直接认定为优秀

四、建设经费

1. 院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分两年下拨2019年、2020年),如获得省级认定,则再追1万元。课程所属专业在“十三五”期间院级重点支持专业(群)建设范围的,其建设经费在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中列支,不再另拨。

2.课程负责人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使用经费并提高经费执行率。项目建设期结束后,所有剩余经费由学院或所在分院统一收回。建设期满,如学院验收不合格,则追回已拨经费。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课程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3),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附电子稿)由分院汇总、初审、签署详细意见后交至教务部,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28861193,电子邮箱:58472346@qq.com,逾期不予受理。教务部将于12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汇报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分院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

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

 

教务部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