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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第六届“教学名师”、第七届“教坛新秀”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文章来源:教学在线  阅读次数:149

各分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学建设与改革,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促进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崇术重教等优良教风的形成,学院决定继续开展院第六届“教学名师”、第七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院教学名师2名(其中通识教育课程教师单列单评,名额不超过1名),院教坛新秀4名(其中通识教育课程教师单列单评,名额不超过1名),可空缺。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院教学名师

1.评选范围。承担我院课程教学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自编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十佳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条件。

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学年(2015-2018)每学年承担的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时数达96学时以上(指课堂教学的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近三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成绩至少两年优秀且学评教成绩排名一般位居前50%;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改革,负责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一项。

(二)院教坛新秀

1.评选范围。承担我院课程教学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自编专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10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校级及以上教学十佳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条件。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学生授课,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近三年每学年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时数达120学时以上(指课堂教学的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教学业绩考核成绩至少两年优秀且学评教成绩排名位居前50%;参评教师应至少参与院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一项。

(三)参评通识教育课程系列要求

参评通识教育课程系列的教师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近三学年每学年独立承担通识教育课程或量大面广的本科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公共基础化学),且三年累计承担的通识教育课程或本科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时数达160学时以上。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分院推荐。各分院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个人申报和初步推荐工作,并结合教学考核和平时师生反映,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人(各分院可推荐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候选人各1名),于1115日前将《教学评优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和电子稿,个人生活照1张(电子版)以及《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申报人教学考核汇总表、教学研究成果汇总表》电子稿,报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电子稿发至:13674550@qq.com,联系人:王秀莲,电话:28865339

(二)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推荐人进行参评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学院评选。11月下旬,候选教师在全院范围内开设观摩课,学院组织专家依据观摩课和申报表进行评选,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公布并表彰并从中推选符合条件的老师参与校教学十佳、教坛新秀的评选。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评优申报表

      2.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申报人教学考核汇总表、教学研究成果汇总表       

关于开展院第六届“教学名师”、第七届“教坛新秀” 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doc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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