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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组织参加2018年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4  文章来源: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15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我院参加218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重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艺术节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活动项目和形式

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为合唱、合奏和校园十佳歌手三项

三、对象和分组

艺术节各项目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每个节目的表演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四、组织管理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参赛工作由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牵头组织。艺术教育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及报送工作,学生工作部、艺术分院协助开展工作。

五、项目要求

(一)合唱。

合唱:节目表演人数不超过40人,另设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演唱2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不得使用伴奏带,需提交合唱曲谱,演出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6—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合奏。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校园十佳歌手。

校园十佳歌手:形式、唱法不限,可以为独唱、重唱、组合等形式,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演出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报送节目数量和作品的要求

一)节目数量

1.合唱、合奏:每所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可报送6个节目(需涵盖两个类别)。艺术节承办高校、省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可在总量上增报1个节目。除浙江传媒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外,各高校报送的乙组节目总数不超过2个。

2.校园十佳歌手:每所高校可上报2个节目。有音乐专业的学校可增报4个专业组(乙组)的节目。在2016年、2017年省大学生艺术节中获得校园十佳歌手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报送要求

节目用DVD光盘报送,一式2份。节目视频为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必须同期录制,如发现先期录音的将取消资格。各项目分盘制作,每个节目单独制作文件,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节目信息清单注明学校名称、项目、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随光盘一并报送(不要直接贴在光盘上,以免影响播放)。光盘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表演学生和指导教师姓名。

七、工作方案

各类作品的选拔均应开展校内选拔赛,通过竞赛广泛宣传,发动更多学生参加,遴选优秀作品进行后期的指导和再加工、具体时间和工作任务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配合部门

4-5

宣传省大学生艺术节,组织作品征集工作

院艺委

 

校园十佳歌手(甲组)选拔

非专业组(甲组)戏剧、舞蹈作品选拔

艺术分院

校园十佳歌手(乙组)选拔

专业组(乙组)戏剧、舞蹈作品选拔

艺术分院

院团委

5中旬

组织评审,遴选参赛作品

院艺委

院团委

艺术分院

5-6月中旬

对入选作品进行指导修改

艺术分院

 

6月22日

集中录制参赛作品DVD

院艺委

 

7月5日前

报送至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院艺委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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