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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院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文章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870


各分院,各班级:


学院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于20183-5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7-2018学年全院所有任课教师(不包括临床、美术共建专业)。

二、评选时间

20183-5月。

三、参选教师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3.自编教师教学工作量完成额定工作量要求; 

4. 2017-2018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5.近三年已获此荣誉的教师不推荐评选。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

学院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利用广播台、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宣传。

院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教会)以及各分会共同负责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方案策划及评选细则制定,教务部负责策划终审。

(二)分院评选(3月下旬-4月中旬)

分院评选分为班级推选和分院推选候选教师两个部分。

班级推选:各班级在2017-2018学年任教过本班的教师列表中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好老师,班级推选原则上以主题班会上的纸质投票为准,投票结束后各信息员保留原始票据备查。也适当允许使用qq或微信进行投票,同时也请信息员截图留存,各分院以及学教会有义务对每个班级的投票进行核查。原则上要求每位同学都参与班级推选过程,如有困难,则必须占到全班人数的90%以上,方才有效。各班选出一名专业教师和一名公共课教师后,分院整理保存评选过程资料。

分院投票推选候选教师:各分院在班级推选的基础上,根据本分院的推选办法进行投票,最终投票由学教会统计票数,计算投票率,推选出学院评选的候选人,分院评选的候选教师不多于学院规定的各分院候选教师数(具体人数详见附件)。分院评选出来的教师,即为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候选教师。

(三)学院评选(4月下旬--5月上旬)

学院评选主要指在全院范围内针对候选教师的微信投票和现场评选环节。评选结果设提名奖。

(四)公示

   通过校园网、海报等形式对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获得者以及提名奖获得者的教师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公示结束后,由教务部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经批准后予以发文表彰,授予获评的教师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授予其余候选教师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全院候选名单确定后,学院将组织专门学生小组对候选教师的突出事迹进行采访整理,在全院评选以及评选结束后进行展示。

2.学院将各分院好老师先进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在全院发放,并通过校园网、海报等形式对其进行广泛宣传。

3.学院还将邀请部分好老师在全院范围内举行公开课,以便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充分发挥榜样力量,促进全院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附件:第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各分院候选名额分配表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工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十“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各分院候选名额分配表

 

分院名称

专业教师名额

公共课教师名额

艺术与传媒分院

5

1

理工分院

5

1

经济管理分院

5

1

外国语分院

2

1

文法分院

2

1

体育分院

2

1

护理分院

2

1

备注:各分院“好教师”名额综合各分院教师人数(含外聘教师)、班级数后最终确定。

 附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