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教务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教务管理
杭师大钱江〔2015〕35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关于参军入伍及退役复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20  文章来源:教务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4002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关于参军入伍

及退役复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完善我院学生参军入伍及退役复学环节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籍异动类别及办理程序

1、保留入学资格:适用于新生

  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填写《学籍异动情况处理表》,由录取专业所在分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部审核后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2、保留学籍:适用于除新生外的其他年级学生

  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填写《学籍异动情况处理表》,由分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教务部。

3、复学:适用于退出现役后申请复学的学生

  学生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填写《学籍异动情况处理表》,由原所在分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教务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复学的学生,还需提供《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录取通知书》。

 (二)退役复学后成绩与学籍管理

1、部分课程成绩认定及办理程序

(1)《大学体育(Ⅰ-Ⅳ)》、《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第一学年—第四学年)》、《国防教育》课程免修。

(2)《大学体育(Ⅰ-Ⅳ)》成绩均记为70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第一学年—第四学年)》成绩均记为良好;《国防教育》成绩记为合格。

(3)教务部开具成绩证明交相关分院(部门)进行成绩录入。

2、转专业特殊情形处理办法及办理程序

(1)放宽《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

 ①不受“入学未满一个学期”不予转专业条款的限制;

 ②不参加转专业考试(考核)环节。

(2)学生在办理复学手续后即可进行转专业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学生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经分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拟转入专业所在分院。拟转入分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部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3)未提及条款,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学籍管理中其他事项,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杭师大钱江〔2015〕35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关于参军入伍及退役复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