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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  文章来源:教务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2203

各分院、托管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杭师大钱江[2014]25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转专业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我院2014级、2013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文理类与艺体类不得互转,艺体类中各大类之间不得互转)。

二、转专业程序

1. 请各分院于128(周一)16:00之前,将下学期拟转入学生人数及考核方式计划表交至教务部。各专业允许转出的学生数不超过本专业对应年级在册学生数的50%第一学期超过50%的,按当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取前50%;第二学期、第三学期超过50%的,按原专业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取前50%;各专业允许转入学生数由各专业根据可承受能力,并报学院审核确定。1215日(周一),教务部公布下学期拟转入学生人数及考核方式计划表(见附件1)。

2.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于1222日(周一)下午16:00前交所在分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 转出分院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后于1224日(周三)下午16:00前交转入分院审核。

4.转入分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复审后进行考核,并于201512日(周五)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部。教务部于2015114日(周三)公布转入分院考核结果。

5. 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教务部将根据考核结果及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公示发文之后,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处理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对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和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对转入前该生已取得的课程学分按下列办法处理:

1)相同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大纲一致)学分可直接冲抵;

2)转入前专业教学大纲相近但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学分可冲抵相应课程学分;

3 其余课程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最高可冲抵4学分)

2.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后方可毕业。

四、特别注意事项

学生转专业在修业年限内只有一次,因此学生要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及难易程度、能否跟上进度以及学习年限是否延长等重要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公示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其他事项

1.学生转专业后,将不得参加校内“2+2选拔。

2.正式转入新专业前,学生须照常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教学活动(包括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公示结束后,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新专业的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原专业。

4.学院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转入分院应指导转入本分院学生了解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发给转入学生人手一册),转专业学生从下学期开始即按新编的行政班级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并按照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如有疑问,请与教务部教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周丁,联系电话:28866135,邮箱:hainabaichuan.2008@163.com

6.未尽事宜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内转专业拟转入学生人数及考核方式计划表.xls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各分院拟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杭师大钱江2014.25).doc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20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