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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3-2014学年我院教学实验项目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6  文章来源: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940

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4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填写2013-2014学年我院教学实验项目表(即基表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验项目是指本学年纳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统计时间范围为2013-2014学年(即201391日至2014831日)。请根据本分院上一学年开设的实验课大纲和进度表填写。

二、根据学院实际情况,2013-2014第一学期11个分院的实验大纲进度表会单独发给现在相对应的分院,对于第一学期大纲和进度表有疑问的请直接联系填写大纲和进度表的老师;对于填写基表四有疑问的请致电28861803

三、基表四的填写说明

请各分院按照下列填写说明,下载《基表四样表》进行填写。

1.            学校代码: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按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5位数字码填报,具体代码可访问中国教育统计网站:http://stats.moe.edu.cn/

注:我院的代码为:13286

2.            实验编号: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13。学校内部使用的编号,在本校内具有永久唯一性,不能为空。若实验撤消,该实验编号将不再使用。如果实验内容更新较大,则应另设新的实验编号及实验名称。独立设课的实验编号最后一位为“*”,例如:某实验编号为01002001,该实验又为独立设课实验,所以上报实验编号应为01002001*

注:上一学年开设过的课程与实验项目请参考《2012-2013学年基表四》,新开设的实验项目不填;独立开设的项目后面加上“*

3.            实验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0。填写汉字名称。

4.            实验类别: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1。按代码填写:1.基础;2. 专业基础;3. 专业;4. 其它——除以上三种情况以外的实验类别。

5.            实验类型: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2。按代码填写: 1.演示性;2.验证性;3.综合性;4.设计研究;5.其它。若为网络实验教学项目,取值后再加*”,例如:某实验为验证性网络实验,取值应为“2*”。

注:我们学院没有网络实验

6.            实验所属学科: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4。按照最新版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填写二级类代码(前四位)

注:请参考《2013-2014学年基表四》,填写二级代码(4),不清楚代码的可以先不填,收上来后统一填写。 

7.            实验要求: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1。按代码填写: 1.必修;2.选修;3.其它。

8.            实验者类别: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1。指参加本实验项目的人员类别。按代码填写:1.博士生;2.硕士生;3.本科生;4.专科生;5.其他。如果同一实验项目同时为多类人员开设,应分别填写多条记录,但“实验编号”、“实验名称”应相同。例如:某实验,同时为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开设,上报数据应分别填报3条记录,每条记录的实验者类别等相关字段不同,但实验编号、实验名称要相同。

注:我们学院全部填“3

9.            实验者人数:数据格式为数值型,长度为6。指参加本实验项目的总人数。一个实验项目无论分几次做完,参加这个实验项目的总人数不变。例如:某实验既为本专业学生开设,同时又为外专业学生开设,上报记录应为一条,实验者人数为两个专业学生人数相加。

10.       每组人数:数据格式为数值型,长度为2。指教学实验项目中在每套仪器设备上同时完成本实验项目的人数。

11.       实验学时数:数据格式为数值型,长度为4。指完成本实验项目的实际学时数,不包括实验准备时间。

12.        实验室编号: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10。学校自编的实验室编号,校内具有唯一性。

注:暂时不写,由教务部根据实验室名称最终填写

13.        实验室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0。完成本实验项目的实验室名称。

注:暂时不写,由教务部根据实验室名称Ⅱ最终填写

14.       实验室名称Ⅱ: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0。完成本实验项目的实验室名称。

注:请根据实验进度表中的内容填写,如果进度表中没有写明,请参考《实验用房一览表》,填写实验室全称。

15.       是否独立设课:独立设课的填写“D,不独立设课的不填。

注:独立设课的为实验课程,即课程的计划学时全部为实验实践学时,非独立设课的为课程实验,即实验课时占计划学时中的一部分的课程。是否独立设课可以参考该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或者人才培养方案。

请各分院按照填写要求填写,于923日前将电子稿发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填写过程中有不明事宜,欢迎致电28861803

 

附件:附件打包下载.rar 

杭师大钱江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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