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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3  文章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930

各分院、部门:

为切实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强化教师工作职责和教学质量意识,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教〔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经调研、讨论,现已完成我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前期修订工作,特在全院范围内征求意见,希望我院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提出宝贵意见。

各分院请将本单位教师的建议与意见统一整理汇总后于2014418(周五)前以书面形式(纸质稿需盖章)交至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电子稿请同步发至13674550@qq.com。联系人:王秀莲,联系电话:28865339

特此通知。

教务部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